关于开展草业学院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 12- 16

各教工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我院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的要求,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农大党发〔2019〕70号)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中农大人字〔2017〕27号),以及学校《关于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景  发  张英俊

成  员:杜  玲  张万军  黄  顶

2.各支部考核小组负责人

草地资源与生态系考核小组负责人:张立伟

草地生产与利用系考核小组负责人:刘  楠

草坪科学与工程系考核小组负责人:张立伟

育种与种子科学系考核小组负责人:于菲菲

行政教辅考核小组负责人:栾相科

博士后考核小组负责人:张立伟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1.考核以《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2.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3.各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落实,优秀指标另行下达。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支部评议(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

各支部按照各系考核评议名单上的人员情况,参考《草业学院2024年师德考核细则》(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师德评议,并于2025年1月7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师德评议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评议应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附件2)有关项目逐项进行评议。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各组负责人安排通知。

2.学院审议,上报学校(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

3.学校公示阶段(2025年1月17日后)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全体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学院师德考核(博士后人员的考核单位按人才办有关要求执行)。

2.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结果、教师参加教职工理论学习、院系及支部活动情况可作为其师德评议的参考。

3.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具体填写要求按照学校《关于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各支部应将师德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5.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根据规定向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

6.师德考核工作咨询和违规情况举报请联系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


附件1:草业学院2024年师德考核细则.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docx

中共中国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