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综合评定标准
2026- 05- 14
一、评定依据
依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学院学位评定相关要求,结合校内匿名评审与校外抽查评审结果,对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定对象
所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提交正式稿件的应届本科生,已通过学校及学院查重要求且指导教师审阅同意。
三、评审类型与组织方式
1.校内匿名评审:学校统一组织,每篇论文由2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评阅,评阅人信息对导师及学生保密。
2.校外抽查评审:本科生院将从所提交的盲审版论文中,随机抽取 8%~10%进行校外送审(四舍五入),每篇抽审论文分配3名校外评审专家,按照北京市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要素开展评审打分。
四、评阅结论类型
评阅人需给出以下结论之一:
(1)同意答辩(A);
(2)修改后直接答辩(B/C);
(3)不同意答辩(D)。
五、答辩资格综合评定标准
(一)直接获得答辩资格
全部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A)”或“修改后直接答辩(B/C)”。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进入答辩环节。
(二)不通过答辩资格评定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终止本次答辩资格:
1.校内评阅时,2 份评阅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D)”;
2.校内评阅时,有 1 份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D)”, 另找 2 位评阅专家,其中仍有 1 份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D)”;
3.校外评阅时,有 1 份及以上评阅意见为“ 不同意答辩(D)”。
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审定结果认定原则 | |||
分类 | 评审结果 | 认定条件 | 认定结果处理方案 |
校内匿名评审 | 校内 2 位专家匿名评审 | DD | 论文评审不通过,本次学位答辩资格申请终止。 |
仅含一个 D | 每篇论文再安排 2 位评阅专家评审 ,如仍有 1位评阅专家的意见为“D”,论文评审不通过,本次学位答辩资格申请终止。 | ||
不含 D | 准予进入答辩环节。 | ||
校外抽查评审 | 校外 3 位专家抽查评审 | 含一个 D 及以上 | 论文评审不通过,本次学位答辩资格申请终止。 |
不含 D | 准予进入答辩环节。 | ||
说明: 1. 所有评审结果分为 4 个等级:A(90-100) 、B(75-89)、C(60-74)、D (0-59),其中 A 为“ 同意答辩”,B/C 为“修改后直接答辩” ,D 为“不同意答辩”。 2. 校内匿名评审与校外抽查评审同步开展,认定条件不满足任意一项即为论文评审不通过,本次学位答辩资格申请终止。 | |||
六、异议处理
若学生对校内或校外评阅意见有异议,需在5月26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至土化楼111办公室,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需学位委员会超2/3人同意才能获得答辩资格。
七、评审结果反馈与存档
学院汇总评阅意见,将隐去评阅人信息的评阅意见复印件反馈给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原始评阅书由学院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八、公平性保障
1.评阅人名单在评阅结束前全程保密。
2.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评审过程。
3.学生及导师在评阅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催促评阅进度或打听评阅人信息。
4.学院建立评审异议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
九、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5月13日
附件1 评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