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研生通知〔2022〕4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更好服务广大师生,2023年上半年拟开展两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别于2023年6月中下旬、7月中旬授予学位。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抽查:
(一)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校级抽查名单将在2023年3月30日确定及公布,可自行在校学位办网站查看。
(二)抽查对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2.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
3.以下几种类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
(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及信息核对
图像采集: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学籍发布的“关于组织2023年预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完成后方可进行以下毕业程序。具体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核对:所有毕业生(除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请在3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
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在3月23日前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交至土化楼105办公室,由学院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科统一修改,过时将无法再修改。
毕业生资格自检: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只有通过毕业资格自检的学生可发起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解决。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安排,学院将组织两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资格审查批次。
博士毕业生在申请学位时需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入资格审查流程:
1、以单独第一作者(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专业主流期刊上发表(含正式接受)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或以学位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获得发明专利、品种、著作权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等技术和知识产权;两位研究生以共同第一作者论文申请博士学位时以及提前毕业的博士生(单独第一作者)需要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专业核心期刊或综合性期刊发表了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或获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得到了转化。
2、 达到或超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的博士生,但尚未取得方式1中所述成果,也可向学院学位委委员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评议。若一次申请不通过,再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概述博士学位论文解决了哪些理论或实践问题以及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业绩)、博士学位论文、其它可证明论文研究对理论或技术创新以及成果转化影响力的辅助材料,以及导师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确认书。学院学位委员会依据申请材料研判学位论文是否解决学科或研究方向重要或共同的科学或技术问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认定申请人学术水平和能力达到学位申请的要求,可以进入学位申请流程。
3、达到学校规定的博士最长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再延长 2 年)还未获得上述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者,可申请按毕业或结业办理,离校后三年内按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学位答辩资格。
硕士执行国家的基本要求,鼓励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
本规定自2020年春季开始执行,解释权在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学位委员会。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第二批次: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
第三批次:待定
资格审查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土化楼105办公室
1、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已发表或在线发表的研究论文需附论文全文;已接收的研究论文需附正式接收函(或往来邮件)及论文全文,须导师签字并注明“情况属实”。同时请填写“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情况信息表”(附件3),并说明研究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及具体章节。
2、定稿的纸质(全文)学位论文一份。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见附件4)中1-6页,信息填写完整,其中I-4,I-5两页(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书、论文学术道德承诺书),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双面打印,须导师签字。
(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的前6页,即封皮至I-6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意见页,剩余的待答辩完再打印提交)
除以上材料外:
4、返回答辩生还须提交材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5)一式两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6)一式两份;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等。
温馨提示: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 2020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5、申请延迟公开学生还须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逾期无法申请延迟公开;
(二)电子版材料:请压缩发送至xsyl2910@126.com,邮件主题为: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资审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注意将所有文件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再进行压缩)。
1、定稿的word格式的学位论文全文(用于论文查重)。
要求如下:
(1)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论文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例如:张三_S120102201_马铃薯卷叶病毒.doc)。
(2)学位申请人须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研生【2019】10 号)(附件8)撰写学位论文。学院要求学位论文查重率总文字复制比≤15%,具体要求见“中国农业大学草业学院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附件 8-1),图书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结果,只提供《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不提供重复的文字部分。
2、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发表(含接收)高水平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3)
3、校级抽查的毕业生,需提交校级抽查资格审查汇总名单(附件9);
3、申请延迟公开学生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10)。
(三)资审结束后,学院会通过微信群或者官网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四、论文送审
(一)校级送审
1、送审对象:上述校级抽查人员
2、校级抽查送审环节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将于4月3日至5月14日期间的每两周周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次送审名单,研究生随时在系统中提交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学院提交送审。校级抽查平台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将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顺延。请研究生和导师做好送审准备,预留论文送审和修改时间。
若研究生需在5月14日之后提交论文,研究生院也将积极协助送审。若因评阅周期之故,5月14日以后提交论文的评阅意见难以及时返回而导致研究生无法在6月或7月获得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效,研究生可参加下一批次学位授予,下一批次学位授予时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提交方式:1.论文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校级抽查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双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详见《线上提交学位论文操作流程》(附件12);2.校内评审专家信息报送:填写附件21,发送至邮箱xsyl2910@126.com,邮件及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学号+校级抽查专家信息。(注意:每位博士需提供至少5位校内评审专家以供学院遴选,校抽到的硕士无需提供校内评审专家)
3、收到专家评阅意见后:学位办将评阅结果返回学院,学院反馈给学生及导师,学生依据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13)。
(二)学院送审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非校级抽查硕士论文,由导师自行组织送审。评阅人应由3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担任。
2、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院在国研平台进行送审,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学校承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的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匿名评审的费用。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生〔2021〕2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6)。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延迟公开论文在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学院将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须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1)评阅专家信息库。由导师确定评阅专家名单,其中包括4位正高级职称且来自不同工作单位的校外专家,6位校内专家(其中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不少于3人)。学院将随机抽取其中2位校外专家,3位校内专家进行送审。报送评阅专家信息格式(附件14)
(2)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如下:论文需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pdf,提交的论文中不得有空页、学号,论文不署导师和作者姓名、不附个人简历和致谢。
(3)国研平台需要的送审清单(附件15)。红色栏为必填项。
以上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xsyl2910@126.com,邮件主题:2022年上半年延迟公开论文送审,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提交答辩申请
发布答辩公告(答辩前4天)前必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
六、发布答辩公告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前4天,将答辩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告知学院教务老师,由学院教务老师设置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答辩公告(毕业答辩除外),同时输入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相关信息;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再次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否则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针对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无法进行表决。
七、答辩截止时间
(一)时间安排:
6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7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27日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请务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研究生院及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
八、提交答辩材料
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提交时间:
6月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7月授予学位批次提交时间:
6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土化楼105办公室
(一)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版答辩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3)
1寸照片由学院统一粘贴,需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对于校外专家不方便取得纸质签名的,可凭答辩现场截图标注专家姓名加盖学院公章代替签名存档,或采用电子签名,并由专家本人签署电子签名授权书(由学院存档备查)。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必须本人签名。
成绩单装订在第“Ⅰ-2”页与第“Ⅰ-3”页之间,须为研究生院所打印的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的正式成绩单(已修学分>=应修学分);
整本材料全部单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除在指定位置加入盖章的正式成绩单外,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
2、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
① 博士5份,自行双面打印;
② 硕士3份(附件16.1学术硕/附件16.2专硕)。双面打印,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专家填写完成的评阅书由学院统一加盖“答辩材料专用章”后存档。
3、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附件17)
个人信息及论文摘要和答辩决议等内容可直接录入,双面打印,不可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需学位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或7份/硕士3或5份)
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18)
双面打印,不可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答辩委员会秘书、指导教师、系(室)主任无需签名,可电脑直接填写录入。相关内容参照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填表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6、学位授予审批表(附件19)
单面打印,不可加页,只能填写空格的位置,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
7、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附件13)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20)
双面打印,可以加页,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需研究生、导师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8、纸质版学位论文:2本,双面印刷。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
9、如学位答辩线上进行,还需提交答辩过程截图6-8张,其中应包括1张摄像头开启状态下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头像截图、1张汇报人答辩截图、1张答辩委员会主席截图、1张全景、1张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打印在一张A4纸上即可。
10. 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限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
11. 申请延迟公开学生还需提交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延迟公开申请表(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文件规定-研究生院规定处下载相关附件)
温馨提示:学生因博士后进站需复印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决议的,请在各学院审批材料上交前完成,材料交至学位办后无法再受理。
注意事项:
1、所有学位授予信息均需上报国务院学位办,请注意信息的准确性。
2、不得改动电子版文档中的已有文字内容及字体。
3、所有材料均A4纸打印。
4、电子版材料明确要求需要手写的地方,一律需要将表格打印出来后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本人亲笔填写,不能粘贴签名图片后打印;其他内容可电脑录入或打印出空表后再手工填写,不得打印出空表后纸质粘贴,电脑录入均采用宋体五号单倍行距的格式。
(二)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仅发放毕业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
2、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份/硕士3份或5份),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3、研究生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4、毕业论文1份(双面印刷,研究生及导师必须签字)。
九、学位信息采集
(一)采集内容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各位研究生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的《学位信息采集说明》。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因此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采集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6月7日下午4:00前
7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7月5日下午4:00前
(三)采集步骤:
全日制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双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单击“学位授予”栏后,再单击其中的子目录“学位信息采集”,并点击“开始采集”按钮;进入“学位信息采集”界面。“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请选择“否”。请认真填写,所有内容不得无故缺项或简写,其中“姓名拼音”一项的填写顺序为姓在前名在后,填写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即自动提交。
温馨提示:无需提交纸质版,若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教务老师联系。
十、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网页(主页右中侧“学位论文提交”)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文档,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后扫描。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后,尽快提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62738640。
学位论文修改后谨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特别提醒:未及时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者或提交不合格者将暂缓发放学位证书。
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6月5日-20日
7月授予学位批次:7月3日-11日
十一、其他说明
学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杜绝研究生论文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请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一致。申请2023年上半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计在6月中下旬、7月中旬获得学位证书。确切日期以实际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为准。
同等学力博士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2023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暂定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2023年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2024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