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 12- 0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农大人字〔2021〕6号)《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暂行办法》(中农大人字〔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学校通知在: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8619194758967296,所有表格请在学校通知链接中下载。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第四轮聘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和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组成的聘任考核小组,下设学院初审小组,在学校、学院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学术评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

二、考核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在职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参加本轮聘期考核。 

下列人员可不列入本次聘期考核人员范围: 

1.新机制人员(含聘期内的“四青”进入新机制人才); 

2.已参加学校“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2115人才培育工程”)期满考核人员(含创新团队成员); 

3.已参加学校“四青”进入新机制人才聘期考核人员; 

4.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入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考核办法

(一)常规考核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已签订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务书、特聘教授岗位合同(D类)、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岗位任务书等约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二)绿色通道  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贡献与成果的考核,设置关键业绩,即“绿色通道”——聘期内获评国家林草局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指负责人),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聘期考核合格。 

(三)代表性成果考评  为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遵循科学研究工作规律,对于未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没有达到聘期考核标准,如:对于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的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暂时未有结果或失败的,但在聘期内有其他重要学术成果、社会服务贡献或具有较高学术潜力的人员,可向本单位聘任考核小组提出代表性成果的考评申请。由申请人提供代表性成果及发展性目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考核评议组)进行科学研判,形成研判结果报告,由聘任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材料展示、评审过程和结论、公示情况等内容。 

(四)团队考核  对于有明确的学术带头人、成员组成相对稳定,且取得突出教学科研成果的教学科研团队,可实行团队聘期考核制度。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该团队聘期内的业绩表现进行审批同意,通过“单位整体考核团队和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考核团队成员”的分级考核方式,实行团队整体聘期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2日(周五)前,填报《聘期考核审批表》,提交学院。(电子版发至luanxiangke@cau.edu.cn,纸质版请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党员老师还请党支部书记写好意见签好字)

(二)基层党组织考察

学院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考察。

(三)单位初审

学院将对申报人员及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人员信息、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材料展示

学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级别,对初审通过的《聘期考核审批表》在土化楼115办公室进行公开展示。

(五)确定考核结果、公示

学院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单位考核评价标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的履职情况,提出聘期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岗位受聘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

申请代表性成果考评人员的考核结果,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结果确定。

(六)上报人事处,学校审定

考核结果将上报人事处。根据相关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党委会审定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结果。

 

五、其他说明

1、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2、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新一轮分级聘任及签订岗位任务书。具体安排请大家关注后续通知。

 


 

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