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 09- 28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学科及本年度奖学金名额等实际情况,现制定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流程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评选工作组全程全权负责,评选工作组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和院长、研究生教务员、学院辅导员、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组成。

(二)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核,审核完成后,依据综合得分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初选名单(国家奖学金进行现场答辩后产生),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如有异议,报学院评定工作组审议;无异议,上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奖学金获得者初选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奖励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后颁发。



三、校设奖学金设置、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奖学金类别

博士生

硕士生

获奖人数

额度

(元/人次)

获奖人数

额度

(元/人次)


国家奖学金

2

30000

2

20000

校长奖学金

硕士、博士生总计1人,硕士6000元、博士10000元

学业

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

13

8000

9

4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17

4000

12

2000

专项奖学金

安莉芳奖学金

硕士、博士生总计1人,1000元

寻梦未来奖学金

硕士、博士生总计1人,5000元


四、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

2. 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3. 二年级(含)以上年级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4.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间可以兼得;校长奖学金在获得国家奖学金中择优推荐。

5. 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2020年9月30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如发现重复使用,取消本次奖学金参评资格;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奖学金的评定或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评奖当年(学年)有不及格课程(以成绩单为准);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6)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7)有损学校学院名誉行为或发表不当言论情节严重的;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5.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五、奖学金评定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10月份进行,由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组。主要依据课程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等三方面情况采取综合计分制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根据申请者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次取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工作评分高者为先。总成绩=课程成绩×百分比+学术成果成绩×百分比+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百分比。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硕士、博士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硕三、博士第三、四学年(及延期博士)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1

课程成绩

35%


2

学术表现

50%

80%

3

社会活动

15%

20%

合计

100%

100%

说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上一学年的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一)、课程成绩考核计分办法

课程成绩得分=上一学年学分绩点×25。其中英语提前通过者计算绩点时英语分数×系数 1.1;未提前通过者计算绩点时英语分数×系数 0.9。课程成绩由学院计算,并在网上公示。

(二)、学术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学术活动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专利发明等,得分值不设上限。春季学期已获得奖学金者如再次参评秋季奖学金,不能凭借春季学期参评时的业绩成果申报,必须提交新的业绩。

1、发表科研论文得分

申请奖学金的论文应为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发表的论文(毕业年级研究生可以放宽标准到录用),按论文的数量、类别、等级和作者排序等计分。评选时参评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只计SCI、EI、SSCI),分值计20%;若论文为并列第一作者,无论其他并列作者是否以此文章参评,分值按第一作者人数均分计分。第三及以后作者发表的文章,不计分值。


类别

分值

SCI、EI、 SSCI

50*IF,IF为影响因子(限1,2作)

国际会议论文/报告

15(限1作)

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15(限1作)

其他中文期刊、

国内会议论文(知网收录)/报告

5(限1作)

2、专利发明应为已授权,计分标准如下表:

专利发明

第一名

第二名

发明

25

15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10

5

(三)、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社会活动情况指研究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及比赛等以及学生干部加分。考核采取逐项加分方式,总分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社会活动得分包含以下几项:   

1、研究生获得荣誉加分

a. 参加国家级比赛,一等奖加 30 分、二等奖加 23分、三等奖加 18分;

b. 参加省部级比赛,一等奖加 20 分、二等奖加 15分、三等奖加 10分;

c. 参加校级比赛,一等奖加 15分、二等奖加 10分、三等奖加5分;

d. 在全国、省级获得“优秀奖”、“最佳奖”等奖项的,按照下一级别

的三等奖加分。如:全国某比赛优秀奖,按照省部级三等奖分数计算。

e. 团体类奖项申报人或主要负责人加最高分,合作人降一等加分。如:

全国某比赛一等奖,负责人加满分,合作人加二等奖得分;

注:以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比赛中均获奖的,按照最高奖项统计加分,不累加


2、参加活动加分项

研究生参加学校各项课外活动获奖,每项活动加3分(需出具获奖证明);参加学院组织的课外活动,每项活动加2分(包括运动会、文艺晚会、研代会、迎新志愿者及新生教育、学术报告和其他活动,由学院研究生会负责考核签到并在网上公示)。

3、研究生干部加分

担任研究生会干部、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和班长的研究生,经学院考核合格,按下表标准加分。研究生干部身兼数职的,按照最高级别加分,表现优秀者经学院批准可提高一档加分,且工作须满一年,工作满半年不足一年的加分减半。

研究生干部类别

加分标准

校研究生会主席、校团委部长

25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校研究生会副主席、学院宣媒中心主任、学院团委副书记

20

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校研究生会部长

15

学院研究生会部长、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各党支部书记、学院宣媒中心部长、团支部书记、班长、实验室心理委员、实验室安全员

10

各党团支部委员

5

4、以上所获荣誉或奖项均需出具证明(学院已公示材料除外)。


六、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拨款,教育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划定、下达奖学金名额。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对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等多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在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重要奖项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具体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进行评定。

(二)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参评范围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成绩突出者优先;

4.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地方挂职、校内挂职助管、科技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校长奖学金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且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选。

(四)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安莉芳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七、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材料要求请参考附件2:《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材料要求》。

所有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均需提供前5项材料,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申请者根据以下相关要求进一步提交其他材料。

1、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注明学号+姓名),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填写要求详见申请表。

注意:“申请奖项”一栏空白不需填写,待学院统一考核后填写。“GPA和学位课成绩”需按照成绩单内容填写(不要超过表格所列行数)。 “科研成果情况”一栏以参考文献的格式填写。“导师推荐意见”需导师亲笔签字。“政治思想表现”及以下栏目不需填写。A4纸单张正面打印,只限1页A4纸。

2、研究生上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电子档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图书馆或主楼自助打印终端打印)

3、学术成果材料

(1)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已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及首页复印件,并用荧光笔标注本人姓名、第一作者单位、接收时间、发表时间、DOI号,若为共同一作的,还应标注出有关字眼。同时在空白处注明学号、影响因子。(如以上信息不在首页的,请提交全文复印件)

期刊的影响因子取近五年平均值,若无近五年平均值,则取当年值,在图书馆主页“科研服务”栏目中的“查收查引”项目中点击最新,并提交影响因子查询页截图。

(2)处于录用状态的文章,中文文章证明材料包括:1)接收函复印件; 2)文章首页; 3)投稿系统录用状态(accepted)截图打印件(如果杂志为邮箱投稿,需要提交e-mail投稿信的打印件);英文文章证明材料包括:1)杂志社e-mail录用通知打印件; 2)投稿系统录用状态(accepted)截图打印件(如果杂志为邮箱投稿,需要提交e-mail投稿信的打印件)。同时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证明一份。

(3)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请提供会议论文。

(4)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4、社会活动材料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电子件(扫描拍照均可)。学院活动签到名单、社会工作情况等以公示为准。

5、附件8:《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注明学号+姓名),电子档一份,填写要求请查看附件2:《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材料要求》中该部分填写要求(汇总表中所获奖项及获奖金额可不填写,最后由学院统一填写)。

附件:《学院研究生得分汇总表》电子版,课程成绩和总分可暂不填写

6、所有材料于10月5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班长处(请用曲别针或文件袋装好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班长邮箱,各班长于10月8日中午12点前将汇总整理完的材料提交至主楼702汪磊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wanglei0505@cau.edu.cn(电子版材料每人单独一个文件夹)。



八、其他说明

1、如未提供有效证明,或无法准确证明的,不予以加分,如学生因为个人原因(忘记,未关注群,填错等)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参评客观项分,该项作零分计算。

2、本评选办法由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研究处理。



附件:学院研究生得分汇总表.xlsx

附件2: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材料要求.doc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8: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8日